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邯郸刑事申诉案件试行公开听证制

贯彻“三个代表”促进公正执法
2001-02-20 来源:光明日报 通讯员 李书文 记者 蔺玉堂 我有话说

本报讯河北省邯郸市各级检察机关贯彻“三个代表”的重要思想,推行检务公开,对刑事申诉案件试行公开听证制度,打破了过去检察机关封闭办案的模式,增强了依法办案的透明度,实现了司法公开公正,提高了办案效率,促进了社会稳定。

邯郸市检察院检察长于义坤告诉记者,近年来,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案件居高不下,究其原因:一是改革不断深入,各类社会矛盾相继暴露,人民群众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意识增强;二是个别执法单位在办案过程中存在一些执法不公的现象;三是刑事申诉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基本上是封闭运行。从去年7月开始,邯郸市在全省率先试行了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,他们将立案后的刑事申诉案件,在控审部门办案人员的主持下,以听证会的形式聘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中的法律专家参加,由申诉人、诉讼代理人、律师和原办案单位一起进行公开审理,面对面地举行听证,使申诉人充分阐明申诉理由,直接提供相关证据,亲身参与和体验办案过程,了解案件认定的事实和依据,听取听证员的意见,从根本上消除怀疑、误解和抵触情绪。

实行公开听证制度后,大大增强了办案的透明度,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。邯郸县法院办理的任玉芹不服法院判决申诉案,任对判决不服,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,要求改判加刑、增加赔偿金。实行公开审查之后,邯郸县检察院控告申诉科让申诉人任玉芹参加复查全过程,充分听取她的申诉理由,依据事实和法律对其说明处理的根据,并解答了质疑,听证人员发表了入情入理的听证意见,任玉芹心服口服,不再上诉上访。

公开听证有利于保证办案质量,加快办案进度,便于接受社会监督。实行公开听证制度后,使检察机关在办理申诉案件时,完全处于公开透明之中,办案人员真正置于严格执法和社会监督的双重保障之下,有效的维护了司法公正,保障了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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